「婚姻」是一個「承諾」,承諾在一起生活、互相照顧,不管貧賤富貴、病患傷殘。「婚禮」是表達這個承諾的儀式;「婚書」是雙方簽定承諾的法律文件。「婚禮」在幾個小時之後就終止了;「婚書」是「婚禮」完結回家之後便收藏起來。但如果,「婚姻」的「承諾」也隨「婚禮」宣佈「散會」的話,下一步便是計劃「離婚」,解除那只是有名無實的「承諾」。…
「婚姻」是一個「承諾」,承諾在一起生活、互相照顧,不管貧賤富貴、病患傷殘。推動及維持這個「承諾」的,是一份對對方的內心感動、感受和感覺。這一份內心的感動、感受和感覺,包括彼此在性愛上的快樂、情感上的支援分享、實務上的幫忙分憂。但是,這一份內心的感動、感受和感覺,是無法保證和承諾的;而且是會隨處境、壓力、年齡、互動等因素而改變的。當對對方的感動、感受和感覺有所改變的時候,要在一起生活、互相照顧,不管貧賤富貴、病患傷殘的「承諾」,便受到考驗了。難怪有些提出離婚的人說:「我對他(或她)已沒有感覺了。」…
推動及維持婚姻承諾的,是一份對對方的內心感動、感受和感覺。帶著一份對對方的內心感動、感受和感覺而「承諾」在一起生活、互相照顧,不管貧賤富貴、病患傷殘,一般人稱為「愛」。婚姻之愛無可能是所謂純意志,不談感覺的愛。其實,愛敵人的愛也不純粹是意志上的愛。怎樣保持愛對方的呢?怎樣維持內心的感動,並一再承諾在一起生活、互相照顧,不管貧賤富貴、病患傷殘呢?這個話題在無數婚禮的訓勉詞中談論夠多了,但可惜,新郎和新娘很少會記得的,即使他們當日努力地留心聆聽。。…
保羅不是心理學家,也不是婚姻輔導員,但他提出一個非常精湛的建議:「愛妻子(丈夫),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丈夫)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保羅在此說的,又是一套愛人如己的道理嗎?保羅到底要說甚麼?。…
「愛妻子(丈夫),如同愛自己的身子」。保羅並不抽象,他是說:「身子」。不要以為「愛自己的身子」是容易的。試問自己是否真正懂得愛惜自己的身子?反過來問,我們是否不自覺間「恨惡」、糟蹋自己的身子?我們喜愛自己的容貌、身材嗎?我們欣賞自己的特點嗎?我們接納、寬恕自己的錯失嗎?我們願意聆聽自己的心聲嗎?我們享受跟自己相處嗎?我們承諾一生一世、好好地照顧自己的身子終老嗎?…
我們不能愛惜妻子(或丈夫),是否與我們不能愛惜自己有關呢?輔導的臨床經驗顯示,虐待妻子的丈夫大多都是不懂自愛自重,有頗嚴重的自卑、自恨的傾向。保羅說,「愛妻子(丈夫)便是愛自己了」。如果我們不懂愛惜自己,那就求主幫助,一邊學習愛惜自己之餘,亦學習愛惜妻子(丈夫),因為「愛妻子(丈夫)便是愛自己了」。…
即使我們平日不顧自己的身子,當我們發現自己的身子出了毛病,便猛然醒悟,要保養顧惜軟弱的身子。這時候,我們不惜花醫療費、服用難吃的藥、改變生活習慣、放下許多執著等。我們願意這樣做,因為身子就是自己的生命;沒有身子就沒有自己了。…
當我們感到失去身子的痛及驚,也會想到失去身邊人的悲與苦。讓我們學習把妻子(丈夫)看成自己身體的一部份,特別是那軟弱、容易衰殘的部份,如自己的老花眼、痛楚的脊椎骨、功能衰退的肝、氣弱的肺…等;感謝它(她/他)一直的同在、默默的貢獻,又時常保養顧惜,承諾一起生活、互相照顧,不管貧賤富貴、病患傷殘。…
「愛妻子(丈夫),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丈夫)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這番話,可能較容易引起中年以上的夫婦的共鳴,因為我們知道,身子正在衰竭。但年青的夫婦們,你們也離此道路不遠!因為總有一天,你們發現自己極需要保養顧惜自己的身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