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6日 星期日

2009-08-16 Devotionals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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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特質─溝通篇(5)
不明則不行
經文
撒母耳記下五19.23,七3-16

19大衛求問耶和華說:"我可以上去攻打非利士人嗎?你將他們交在我手裡嗎?"
耶和華說:"你可以上去,我必將非利士人交在你手裡。"

23大衛求問耶和華。耶和華說:"不要一直的上去,要轉到他們後頭,從桑林對面攻打他們。

3拿單對王說:"你可以照你的心意而行,因為耶和華與你同在。"4當夜耶和華的話臨到拿單說:5"你去告訴我僕人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你豈可建造殿宇給我居住呢?6自從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直到今日,我未曾住過殿宇,常在會幕和帳幕中行走。7凡我同以色列人所走的地方,我何曾向以色列一支派的士師,就是我吩咐牧養我民以色列的說:你們為何不給我建造香柏木的殿宇呢?'

8"現在你要告訴我僕人大衛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從羊圈中將你召來,叫你不再跟從羊群,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你無論往哪裡去,我常與你同在,剪除你的一切仇敵。我必使你得大名,好像世上大大有名的人一樣。10我必為我民以色列選定一個地方,栽培他們,使他們住自己的地方,不再遷移;兇惡之子也不像從前擾害他們,11並不像我命士師治理我民以色列的時候一樣。"'我必使你安靖,不被一切仇敵擾亂,並且我耶和華應許你,必為你建立家室。12你壽數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13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14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用人的鞭責罰他。15但我的慈愛仍不離開他,像離開在你面前所廢棄的掃羅一樣。16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註:原文作"你")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

 

最關鍵的領導問題並非尋找資源,吸引有能力的團隊成員,或設定最後期限。最關鍵的領導問題,可用一個簡短而有力的句子來表達:

"神說了甚麼?"

大衛在兩個完全不同的情況體會這個問題的重要性。在撒母耳記下第五章,他兩次聽見非利士人聚集要攻擊他,但在每次行動之前他都求問耶和華,且在得到神的指示後立即聽從,所以成功。

到了第七章,先知拿單未獲神的指示,先代表神發言,神當夜就指正他,他遵循神的指示回到大衛面前,更正自己曾說過的話。

這件事給我們的教訓是:除非你有十足的確據,否則不要代表神說話或行事。對屬靈領袖而言,在發言之前必須先聆聽神的聲音。

 
承蒙《漢語聖經協會》授權使用  

門徒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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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天


讀經:   約翰福音一章43至50節
在我們的教會裡面,有多少弟兄姊妹的事奉,是大夥兒根本沒注意到的?然而,主必察看他們的工作,並會在祂再來的時候公開地厚厚賞賜他們。沒有他們的事奉,我們的教會實在難以運作。

從某些角度來看,腓力正是這種默默事奉的人。馬太、馬可和路加都只是在十二門徒的名單中提到他。約翰則在四次事件中,約略講到他。透過今天所讀的經文,我們得以看見基督呼召腓力跟從祂的情景。

我們很容易將這位腓力,與使徒行傳記載的那位執事和傳道人腓利混淆。那位腓利曾到撒馬利亞傳福音,還帶領一位埃塞俄比亞的官員歸向基督;並在很多重要事件中舉足輕重。然而,使徒腓力除了在使徒行傳一章13節的門徒名單中被提及外,便再沒有在書中出現。

腓力遇見基督後,首先想到的,是要告訴他的朋友拿但業關於祂的事情。當他明白基督對於他自己的重要後,他就想要與人分享那對他意味著甚麼。他極力推薦耶穌:「祂就是我們一直尋求的那位基督!」

他的見證並沒有立即見效,但他卻知道下一步該怎樣做:「來吧,你自己看!」這真是教我們傳福音的好課程。當我們向人傳福音,不能讓對方明白的時候,我們總可以簡單地說:「若你自己認識祂,你就會知道祂有多麼好!」你自己真認識主耶穌嗎?你有向人介紹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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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 EARLY DISCIPLE – PHILIP
Day 16


Bible Reading:   John 1: 43-50
How many men (and women) are serving God in our churches whose work is unnoticed by the majority? The Lord sees it however, and will reward them openly and generously at His coming. Our churches could hardly function without them.

Philip in some ways must have been a man like that. Matthew, Mark and Luke mention him once in the list of all the apostles. John gives us four incidents in which Philip is briefly seen. The first glimpse of this early disciple is in our reading today when Christ called Philip to follow Him.

It is very easy to confuse this Philip with Philip the deacon and evangelist in the book of Acts. That Philip preached in Samaria and also led the Ethiopian to Christ. He was prominent in other stories as well. But beyond being listed among the other apostles in Acts 1:13, Philip the early disciple is not mentioned again.

Philip's first thought on meeting Christ was "I must tell my friend Nathaniel about this Man." Having discovered Christ for himself, Philip wanted to communicate what it had meant to him. Philip gave a fine commendation of Christ, "Here is the very one whom we've been looking for!"

His first attempt at witnessing however was not altogether successful but he knew what to do next. "Come and meet this man for yourself." That's a good lesson for us. If we can't get very far in talking with someone else about Christ, we can always say very simply, "If you just get to know Christ for yourself, you will find out how wonderful He is." Have you met Jesus yourself? Have you told anyone about Him?


被罵不還口
祈禱:  天父啊!求你使我學效主基督,祂願意順服、堅守真理使命,就是面對苦難壓迫也能忍耐下去,且能以善勝惡。

彼得前書2:18-25

彼得在本段經文教導信徒有關受苦的功課,包括為神受苦(18-19)和為義受苦(20),此外,他又向信徒介紹了一個受苦之僕的典範——基督(21-25)。

彼得指出,作為神的僕人,信徒能因敬畏神的緣故而順服和善待自己的主人(不論他們是善良的還是乖僻的),這是可喜愛和得神喜悅的事(18-19),信徒這樣做,正是把神的保守和恩典,在他們自己身上彰顯出來。

彼得又認為,信徒為義受苦也是有福和得神喜悅的(20-21)。事實上,為義受苦是信徒蒙召的其中一個重要任務,未信者能因信徒的忠心忍耐而最終歸榮耀給神(參2:12)。神呼召我們,吩咐我們要學效基督,忍受別人所加的苦害。

信徒在面對困苦和冤屈之時應如何面對呢?彼得吩咐信徒要學效主基督的榜樣。因著基督的受苦,救恩得以成就。祂是信徒的榜樣,叫信徒能夠跟隨祂的腳蹤而行。祂雖然清白無辜,且從來沒有犯過罪,卻仍甘心和默默地忍受極度的痛苦。面對無理指控者的辱罵,祂不還口;面對壓迫者的虐待,祂默然地承受,並單單仰望神的公義審判。那位曾受鞭傷和被掛在木頭上的主,親身擔當了人的過犯,使人得以脫離罪的捆綁,蒙神醫治,重新過公義的生活。當我們閱讀第22-25節時,或會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因為彼得在這裡是引用了舊約以賽亞書第53章受苦之僕的經文,來鼓勵那些正在受苦的信徒,要堅毅地忍耐下去。

受苦,在神眼中是可喜愛的!我們遭受苦難,可以源於各種不同的原因:有些苦難是由人犯罪而來,有些苦難是因為我們的愚昧所致,另有一些苦難則可能是來自這個墮落的世界。然而,彼得在本段經文所提及的苦難,是由行善及遵行神的旨意而來。正如基督從沒有犯罪,但祂為了使人脫離罪的捆綁,於是甘願受苦;同樣地,作為基督的跟隨者,我們也要隨時準備好為別人而受苦。我們應效法基督面對苦難的態度:祂默然忍耐、內心平靜且充滿信心,因為祂知道誰是掌管一切的主宰。

在苦難中,我們聽到神給我們的微聲嗎?不用怕,只要信!

一年速讀  箴言17-18章 詩篇91篇



本文內容出自〔每日讀經釋義〕,蒙香港讀經會核准使用

耶利米書七至十章


重點: 耶利米呼籲國民悔改;猶大叛逆的懲罰;耶利米的哀傷;神與偶像。

鑰節: 你們怎麼說:我們有智慧,耶和華的律法在我們這裡?看哪,文士的假筆舞弄虛假。智慧人慚愧,驚惶,被擒拿;他們棄掉耶和華的話,心裡還有甚麼智慧呢?(八8-9)

內容: 

約西亞作王第十八年,吩咐大祭司修緝聖殿,因此在聖殿裡發現律法書(王下廿二8),於是帶來了國家一次的復興,全國上下悔改歸向神。可惜復興是短暫的,先知耶利米在此指出因由所在。他們說:「我們有智慧,耶和華的律法在我們這裡。」(8節)他們因為發現了律法書、這珍貴的文獻而驕傲,於是他們設立文士(這制度在時間上,是第一次提及)作律法的抄寫和解釋。

這些有智慧的人、文士以擁有律法及解釋權為傲,可是神的話卻不在他們裡面。他們愛賣弄文墨,將律法書的真義弄虛了,故此,猶大人很快便返回悖逆中。

有聖經不等於有神的話;讀了聖經不等於聽見、看見神的話。神的話不是藉我們的智慧、聰明尋求所得,乃是聖靈的工作。聖靈是聖經的原作者,只有祂能將聖經向我們開啟,又將我們帶進真理裡面。

聖靈只向愛神敬神順服神的人開啟神的話。解經家摩根曾說:「正統的真理知識也可能會毀壞一個人,就像異端肯定會毀壞一個人一樣。除非那人在生活中與所認識的真理有一致行動。」


默想: 我們將聖經視作甚麼?有否作為生命之糧、生命之光?
本文資料由福音團契書局提供,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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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撒下三12-21

12押尼珥打發人去見大衛,替他說:這國歸誰呢?又說:你與我立約,我必幫助你,使以色列人都歸服你。13大衛說:好!我與你立約。但有一件,你來見我面的時候,若不將掃羅的女兒米甲帶來,必不得見我的面。14大衛就打發人去見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說:你要將我的妻米甲歸還我;他是我從前用一百非利士人的陽皮所聘定的。15伊施波設就打發人去,將米甲從拉億的兒子、他丈夫帕鐵那裡接回來。16米甲的丈夫跟著他,一面走一面哭,直跟到巴戶琳。押尼珥說:你回去罷!帕鐵就回去了。

17押尼珥對以色列長老說:從前你們願意大衛作王治理你們,18現在你們可以照心願而行。因為耶和華曾論到大衛說:我必藉我僕人大衛的手,救我民以色列脫離非利士人和眾仇敵的手。19押尼珥也用這話說給便雅憫人聽,又到希伯崙,將以色列人和便雅憫全家一切所喜悅的事說給大衛聽。20押尼珥帶著二十個人來到希伯崙見大衛,大衛就為押尼珥和他帶來的人設擺筵席。21押尼珥對大衛說:我要起身去招聚以色列眾人來見我主我王,與你立約,你就可以照著心願作王。於是大衛送押尼珥去,押尼珥就平平安安地去了。

 

  1. v12、13押尼珥怎樣結束敵對?v20大衛怎樣待押尼珥?我尋求和睦嗎?

    A:押尼珥打發人去見大衛,與大衛立約,允諾使以色列人都歸大衛。V20大衛設擺筵席招待押尼珥和跟隨他的人。

  2. v13大衛提出什麼條件?理由是什麼?我忍耐,直到神的時候來到嗎?

    A:要將掃羅的女兒米甲帶來歸還。她是大衛冒死,用一百非利士人陽皮聘定的。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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