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日 星期三

2011-03-02 Devotionals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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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萬國之父生命之偉大處
踏上屬神之路
人物介紹及操練建議(按此)

 
經文:
創世記十二1-5

1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2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3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4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5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他們就到了迦南地。

 
經文默想:
是甚麼因素使亞伯拉罕願意照神的吩咐,離開一個久居的大城市,往不知的地方去?    
 
踏上屬神之路

亞伯拉罕的生命偉大之處,就是在七十五年平凡的日子中,可以保守自己專一的跟從神,這奠定了他得著神所賜最大屬靈福氣的重要根基。到了時候成熟,當亞伯拉罕七十五歲時,神的意旨就明確地臨到他身上,因為神知道他可以接受至高的呼召,配受最大的屬靈福氣。神要提昇亞伯拉罕的生命,要他去到一個遠離罪惡的地方,就把他帶往另一個屬靈的高原,在那裡他可以看見神藉著他對世上萬族所實現的偉大計劃,也可以親歷與神同行的至美福氣。

這呼召似是和應了亞伯拉罕內在屬靈的渴慕,多年以來,他輕看世界的榮華,為要得著神,如今竟配受神榮耀的呼召,怎不使他興奮莫明呢?亞伯拉罕於是立刻採取行動,踏上屬神的道路,義無反顧地離本地、本族、父家。這一個行動、這一個決定,是他屬靈生命邁向另一個高峰的起點。當一個人樂意追隨神等候神的時候,他必然渴想神的同在與呼召,且切慕更高的屬靈體驗,因此,在面對神所指引的道路時,他必向前直奔,決不回頭。

 
人生應用:
我有想過等候神偉大的呼召、踏上屬神之路嗎?如果呼召臨到,我會怎樣回應?
 
靈性格言:
經歷
人若不相信就不會有經歷,未曾經歷過就無由明瞭事理。正如經歷勝於道聽塗說,所以由經歷所獲得的知識,亦遠比來自人云亦云所得的知識更有價值。  ~安瑟爾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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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迷惘到信靠

第61天

嚴重的絆腳石

 
「耶和華啊,我呼求你,你不應允,要到幾時呢?」(2節)
 

經文

哈巴谷書一1-4

1先知哈巴谷所得的默示。
2他說:耶和華啊!我呼求你,你不應允,要到幾時呢?我因強暴哀求你,你還不拯救。3你為何使我看見罪孽?你為何看著奸惡而不理呢?毀滅和強暴在我面前,又起了爭端和相鬥的事。4因此律法放鬆,公理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所以公理顯然顛倒。

 

信息分享

昨天我們說要展開一段新的旅程,這旅程會顯示一些步驟,是我們從迷惘走到信靠,或是從恐懼走到信心所需要採取的。這段特別旅程的地圖是舊約一卷小而重要的書卷──哈巴谷的預言。我們對哈巴谷個人生命的背景──他的家庭、父母或職業──知道得很少,但我們知道他是希伯來人,也是耶利米先知同時代的人。

哈巴谷似乎是以向神提出一個尖銳的問題來開始他的先知事奉,那就是今天的經文所提出的問題。好像舊約很多其他的先知一樣,哈巴谷因為邪惡的不止息而感到迷惑和沮喪。他不明白為甚麼神不介入制止他周圍那些不敬虔的列國。全能者在處理這個問題上似乎有耽延,導致他感到十分迷惘和憂慮。那拉莫博士(Clyde Narramore)說:「迷惘是基督徒生命中其中一塊最大的絆腳石。它令很多基督徒陷於絕望的邊緣。」

多年前,我在美國遇到一個人,他戴著一塊刻有B.A.I.K.幾個字母的牌。我問他那是甚麼意思時,他說:「天啊,我真的很迷惘」(Boy Am I Confused)。我說:「但『迷惘』這個字開頭的字母不是K。」他很快地回答:「所以嘛,你看我是多麼的迷惘」。你是否為了自己屬靈生命的某些事情而感到迷惘?如果是,那就要注意了──神幫助哈巴谷由迷惘走到信靠,祂為哈巴谷所做的事,也會為你做的。

 
「為甚麼神不介入?」
 

進深研究

詩七十一1-24;雅三16;林前十四33

1. 詩人提出甚麼要求?
2. 他的正面認信是甚麼?

 

祈禱

天父,當迷惘圍繞我、絆倒我的時候,求您幫助我仍可以跪下感謝您。求您今天把「黎明前的時刻總是最黑暗」這個真理深深印在我的心坎裡。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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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改造:清心,愛慕,敬畏
將心歸我
每月內省(按此)

 
經文:
箴言廿三26

26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

 
經文背景:
勸少年人離開奸惡,將心歸給神。
 
經文淺釋:
1. 「將心歸我」─ 將神放在首位,全心討神喜悅的意思。
2. 「眼目」─ 指人心中的志向,內裡的慾望。
 
經文默想:
1. 神在我生命中的首位嗎?
2. 我喜悅神的道路嗎?
   
 
將心歸我

  天上的父親帶著傷痛與難過呼喚祂的兒子,因這兒子背叛了祂。祂沒有責罵、沒有勉強、只帶著最深切的愛,不斷地發出呼喚。祂的呼喚是為了祂與兒子的關係,是為了祂深愛祂的兒子。可惜的是,這兒子已經不重視與父親的關係,不重視這份愛,他的心已交在其他事物、其他人上。

  「我兒,不是別人,是我至愛的兒子。歸我,歸我,你的心該歸我,我為你流出鮮血,死在十架上;我為你受盡諸多凌辱與痛楚,難道一個為你而死的父親不配受你的心,不配受你的愛麼?我兒,難道你讓我的呼喚,歸於無盡的空氣中;難道我不止息的呼喚與愛情,比不上你心所戀慕的偶像嗎?我兒,縱然你不明白我所為你安排的是何等美善;縱然你被誘惑而不斷離我遠去。可是,我的呼喚也不停止,我仍等待著,等待著你的心。我兒,我親愛的兒子。」

 
人生應用:
我要如何回應神的愛?
 
靈性格言:
若我與神之間有頑梗的罪的陰影,我就不能活在平安之中。 ~艾略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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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天
約束自心

約束自心,不單可以避免靈性生命死亡,更加展現靈性光輝。

請您安靜地、慢慢地從心裡誦讀以下的經文。您可以不斷重覆地誦讀,讓經文在您心中回響。在讀的時候,請特別留意「你們隨從…順服…放縱…隨著…喜好的去行」這些字。

經文
以弗所書二1-3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靈修指引

當我們「隨從」時下風俗、「順服」邪氣力量、「放縱」私慾,「隨著喜好」的去行,靈性生命可能會在不知不覺之間死去。…

人的心不喜歡受約束,只想隨所「欲」而為。人所「欲」的,按本能的需要而言,是「快樂」的感覺。…

有些人最想得到「財富」的快樂;另一些最想得到「權力」的快樂;也有人最想得到「性愛」的快樂;更有少數人想得到「暴力」的快樂。當然,大部份人都享受「吃喝」的本能快樂。…

然而,人是有靈性的。人亦會在捐贈、助人的時候感到快樂,這不是我們常聽見很多捐贈者、義工們的心聲嗎?縱然生活艱苦、清貧,家庭成員和諧共處也是快樂的;這些情節時常出現在勵志的電影、故事中。近年拒絕採用人造奶粉的母親說,在乳養子女時是很快樂的;宗教熱情濃厚的人說,在沉思、祈禱時感到快樂。…

人在發揮靈性特質的時候,本能的「欲」好像被更「高」(或應說是更「深」層次的靈性渴求所昇華。當那要隨所「欲」而為,要自保、安全的心安頓下來,便會超越自我生存本能,逐漸轉向渴慕另類的滿足。這時候,人美麗的靈性面貌就呈現,而同時這個人也是快樂的人。…

靈修是修持靈性生活,其中一樣重要的操練,是約束自心。這不是說,要禁止肉身本能的需要,而是不讓肉身本能的「欲」無所不為。…人類歷史中所記錄的恐佈、殘忍的事,很多都是那些少數隨所「欲」而為的人所造成的。…

真誠修道的人也屬少數。這些修道者學習約束自心、不隨所「欲」而為。他們的存在正表明:人類除了要滿足肉身的需要之外,還會渴慕靈性生命的開展。…

立志過修道生活的人總是有一份強烈的召命感,這不會是大多數人的經驗。但即使我們沒有被召修道,但其實都一樣需要學習約束自心、不隨所「欲」而為。保羅提醒我們,當我們「隨從」時下風俗、「順服」邪氣力量、「放縱」私慾,「隨著喜好」的去行,靈性生命可能會在不知不覺之間死去。…

讓我邀請您體驗過幾天「在家修道」的生活:依時睡覺、起床,而不是依您的興趣、心情。事實上,晚上十一時睡覺已經很晚了;早上也不要「賴床」到最後一分鐘。…

試試將您每餐想吃的食量減兩至三成(「七成飽)其實是健康之道),亦停止吃對您身體不宜的食物。…亦請您持守每天祈禱靈修、每週崇拜的紀律,不管心情是好是壞,我們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約束自心、不隨所「欲」而為。…

如果您很著意用所穿的衣著、所表現的行為來獲得別人的注意、讚許,您可以找出可行的方法來約束自心、不隨所「欲」而為。況且,您的美麗氣質是內心發出的。…

如果您有一種「沉溺」(如購物、暴食、上網、喝酒、吸煙、色情之類)的傾向,您需要鍛鍊約束自心、不隨所「欲」而為。…

如果您是對人極高要求,又是埋怨不滿、脾氣暴躁的人,您怎樣用愛來約束自心、不隨所「欲」而為,免致傷人害己呢?…如果您是消極、自責的,也學習用愛來約束自心、不隨所「欲」而生發負向行為及或說出傷人損己的言語。…如果您自覺有妒忌、苦毒、貪心、虛榮、暴力、好色之類的「欲」,就更當學習用愛來約束自心、不隨所「欲」而為。…

「隨從」時下風俗、「順服」邪氣力量、「放縱」私慾,「隨著喜好」的去行,保羅說,為此,我們曾經死了。再活過來的人,便謹慎地約束自心、不隨所「欲」而為。祝您身心自由、快樂!……

 
《誦禱心曲》版權屬譚沛泉博士所有,承蒙允許刊載。
音樂版權屬讚美之泉音樂事工所有
 
 

在基督裡的自由

粵語 國語

第2天


讀經:   加拉太書五章1、13至14節
今天的經文只有三節,但它們都在提醒我們:我們在基督裡擁有一個奇妙的權利,就是我們在祂裡面得享自由;而這自由與我們在基督裡的責任又是緊緊相聯的。

最近幾年,「自由」已成為一個被濫用的詞。許多國家的人民都以自由之名,要把所有束縛除去;但許多時候,最終只帶來混亂。

我們在基督裡究竟享有怎麼樣的自由?是否表示我們可以任意而行?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基督徒總是被許多規條、誡命和禁忌所束縛,事實是否如此?

我們在基督裡的自由,最首要的是脫離罪的自由,而不是犯罪的自由(13節);是脫離舊約律法束縛的自由。這是加拉太信徒不能明白的。這自由讓我們隨時來到神的面前、彼此相愛和互相服侍。

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10節說:「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為甚麼愛能完成律法呢?我們可以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這點。作父母的,為甚麼要撫育兒女長大和細心照顧他們呢?是否因為法律規定他們要這樣作?當然不是。那是因為他們愛自己的兒女,當他們這樣作的時候,同時也履行了有關的法律。

同樣地,當我們愛神和愛人,我們也履行了律法;我們並非被逼要去遵行律法,而是因為我們喜愛這樣行。

反思:基督已經使我們得享自由去遵行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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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R FREEDOM IN CHRIST
Day 2


Bible Reading:   Galatians 5:1 and 13-14
There are only three verses in our reading but they each remind us of one of our marvellous privileges in Christ - our Christian freedom, which is linked with our responsibility in Christ.

Freedom has become a much used word in recent years. People in many countries want restrictions of every kind to be thrown aside. In some cases only chaos are the result.

What sort of freedom is ours in Christ? Does it mean we can do anything we want to do? The popular image of a Christian is of one who is bound by too many restrictions, prohibitions or taboos. Which is right?

First of all, our freedom in Christ is freedom from sin, not freedom to sin. (v.13.) It is freedom from the demands of the Old Testament law. That is what the Galatians couldn't understand. It is freedom to approach God at any time. It is freedom to love and serve one another.

In Romans 13:10 Paul says, 'Love does no harm to its neighbour. Therefore love is the fulfilling of the law.' How can that be so? A simple illustration will help. Why do most parents feed, clothe and care for their children? Is there a law which says they must? Not really. They do it because of their love for the child. In doing so, they are also fulfilling the relevant law.

In the same way, as we love God and love our neighbour, we will also be fulfilling the law. We do so not because we are forced to, but because we want to.

A THOUGHT FOR TODAY: Christ has set us free to do His Father's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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