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8日 星期一

2009-06-08 Devotionals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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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特質 ─ 聆聽篇(1)
撒母耳學習聆聽和傳達神的話
經文
撒上三1-3

三撒母耳初得啟示
1童子撒母耳在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當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2一日,以利睡臥在自己的地方。他眼目昏花,看不分明。3 神的燈在 神耶和華殿內約櫃那裡,還沒有熄滅,撒母耳已經睡了。

 

撒母耳教導我們,我們可通過下列途徑聆聽神的話:

■適當操練:撒母耳已經遵守他所知道的一切教導(1節)。

■適當方式:撒母耳保持平靜安穩,摒棄雜念(3節)。

■適當距離:撒母耳與神同住(3節)。

 
承蒙《漢語聖經協會》授權使用  

參孫偏行己路

粵語 國語

第8天


讀經:   士師記十四章1至9節
參孫認識了一個女子,他的父母卻不喜歡。這很不尋常嗎?其實父母通常都不太認同兒女的選擇,這本不足為奇。況且,這個女子是一個異教徒。用現代的話來講,我們可以說她是非信徒;這麼多年來,這種情況屢屢發生,真是令人頭痛!

參孫的父母苦苦相勸,若用今天的方式表達,他的父親大致對他說:「難道教會裡沒有一位姊妹值得你追求嗎?你在哪裡認識這個女子的?是在派對?噢,你本不該去這種地方啊!」問題便由之而起。

參孫怎樣回答呢?他說:「我喜歡她,我要娶她為妻。」(接著的第4節顯然是由撒母耳加上的,他很有可能是本書的作者,他在事後回顧,認為這是神容讓此事發生的原因。)

參孫曾經數度面對生命的危險,全靠神賜給他力量才得以死裡逃生。第5、6節是兩個神蹟的事例,參孫當時手無寸鐵,但神的靈卻臨到他的身上,使他輕易擊倒獅子。

有時,連基督徒也覺得很難面對「手無寸鐵」的情況。他們認為必須要有大型活動或高等學歷才能解決問題,其實擁有這兩樣皆不是問題,問題出在我們只倚靠這些東西,而不倚靠神的靈。沒有任何東西能取代神的能力。

參孫還在其他場合展示這種超凡的力量。然而,神將這種力量賜給他,是要他用來拯救以色列人,但他卻常為娛樂自己和保護自己的安全而用之。

參孫的例子引發我們思想一個問題:我們如何運用神賜給我們各人的屬靈恩賜呢?我們是為了榮耀自己,或是為了榮耀神和實現祂賜予我們恩賜時的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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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SON WANTS HIS OWN WAY
Day 8


Bible Reading:    Judges 14:1-9
Does this sound familiar? Samson met a girl his parents didn't like. Is that unusual? Parents are often not impressed with the choice their child might make. But this girl was a non-believer. We would say she wasn't a Christian. What heartaches similar situations have caused through the years!

The parents pled with Samson. Putting it into today's language it would read, "Isn't there a girl at our church you would like? Where did you meet this girl? At a party? Maybe you shouldn't have been there." And so the questions would go on.

What was Samson's answer? "I want her. Get her for me." (The words which follow in verse 4 were no doubt added by Samuel who was probably the author of the book of Judges and with hindsight showing why God allowed this.)

It was living dangerously, however. Two or three times Samson faced life-threatening situations from which only his God-given strength rescued him. Verses 5 and 6 are amazing for example. Samson had nothing in his hand, but the Spirit of God was on him and he easily defeated the lion.

Sometimes Christians find this matter of "nothing in their hands" a very difficult situation to face. They think they must have, for example, big programs. There must be high academic qualifications. There is nothing wrong with either except when we depend on those things and not on the Spirit of God. Nothing can be a substitute for the power of God.

On several other occasions Samson displayed this unusual power God had given him. But God had given it to him to use in delivering Israel. More often he used it for his own pleasure or safety.

That makes us face the question - what are we doing with the spiritual gifts God has given to each of us? Are they being used for our glory or for the glory of God and the purpose for which they were given to us?


「逃」出生天
祈禱:  主啊,求你叫我有更寬大的心及敏銳的靈,去面對及處理眼前的人際衝擊。

民數記35:9-34

對強調司法獨立並已高度發展的現代社會來說,逃城的設立是一件叫人感到希奇的事。然而,神設立逃城的用意是古今皆相通的:祂要讓非存心殺人者有機會除去罪責,存留性命,重新開始生活。

1. 生命價值的平衡:從十誡中的第六誡「不可殺人」(出20:13)可見,神非常看重人生命的價值。在處理與殺人有關的事件時,神一方面容讓無辜被殺者的親人追討殺人者的罪,但另一方面,祂又讓誤殺人者有機會前往逃城尋求庇護,確保自己得著公平的審判。這種處理手法是出於神對生命價值的尊重:祂體諒報血仇者對其逝去親人生命的重視,但祂同時也顧念誤殺者對存留性命的渴求。

逃城的設立,一方面是讓報血仇者及逃亡者皆可按其意願盡力而為,另一方面是在過程中留有空間讓神介入,好使誤殺者進入逃城,有保命的機會。犯事者進入逃城後,城中的會眾就必須按嚴謹的律法程序處理,只有當會眾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犯事者確為誤殺,逃城才可發揮作用。至於那些蓄意謀殺者,逃城絕不能夠成為他們的保障,因為他們必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上生命的贖價。

2. 聖潔為首的旨意:神對生命的重視源於祂聖潔的屬性。「血是污穢地的」(33),而流血的罪非以流血的方式不能代贖,殺人者不可以金錢作贖價代罪。誤殺者需要避到逃城,待當時的大祭司離世後,才可回復自由,離城回歸故鄉;對誤殺者來說,大祭司是他的「救贖者」,他的離世代表他流血救贖誤殺者,使誤殺者除去因流人血而存留的污穢。「聖潔」的主題在民數記中經常出現,主導著整個以色列民族的生活作息,這對現今教會來說也是一個需要重新重視的內容。

昔日,神容讓誤殺人者有進入逃城、保存性命的機會,今日,我們又有否廣闊的胸襟,寬恕及體諒別人的無心之失或無意的傷害,讓別人有重新被接納的機會?願神賜我們愛心和忍耐的心,容讓祂介入輔佑。

一年速讀  歷代志上1-3章 哥林多後書10章



本文內容出自〔每日讀經釋義〕,蒙香港讀經會核准使用

尼希米記七至八章


重點: 尼希米指派工作;歸回者的譜系;以斯拉宣讀律法書;守住棚節。

鑰節: 省長尼希米和作祭司的文士以斯拉,並教訓百姓的利未人,對眾民說,今日是耶和華你們神的聖日,不要悲哀哭泣。這是因為眾民聽見律法書上的話都哭了。(八9)

內容: 

神使用了尼希米,帶領猶大人重建城牆。神要復興猶大人的靈性,藉文士以斯拉帶來律法書,每天在廣場上向百姓誦讀、講解。

當以斯拉稱頌至大的神時,百姓都舉手應聲說:「阿們!阿們!」並俯伏在地敬拜神。

若單有宏偉的禮拜堂,而其中沒有神的說話,是可悲的;教會的荒涼,不是沒有足夠的金錢去建設、推動各項事工,而是沒有神的說話。神的兒女前往禮拜堂,不是為屢行責任,不是享受崇拜的氣氛與樂趣,乃是敬拜神,聽神的話語。是否今天「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撒上三1)?

今天資訊發達,任何資料隨手可得,然而我們對神的話感需要和興趣?保羅預言:「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四3)求主賜我們受教的心,渴慕純正的靈奶。


默想: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一一九11)
本文資料由福音團契書局提供,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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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撒母耳記上 三15-21

15撒母耳睡到天亮,就開了耶和華的殿門,不敢將默示告訴以利。16以利呼喚撒母耳說:我兒撒母耳啊!撒母耳回答說:我在這裡!17以利說:耶和華對你說甚麼,你不要向我隱瞞;你若將神對你所說的隱瞞一句,願他重重地降罰與你。18撒母耳就把一切話都告訴了以利,並沒有隱瞞。以利說:這是出於耶和華,願他憑自己的意旨而行。

19撒母耳長大了,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20從但到別是巴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知道耶和華立撒母耳為先知。21耶和華又在示羅顯現;因為耶和華將自己的話默示撒母耳,撒母耳就把這話傳遍以色列地。

 

  1. 以利怎樣要求撒母耳?聽完後,以利說什麼?我嚴苛待人,不知反省嗎?

    A:要求撒母耳告之耶和華的話,若隱瞞一句,願耶和華重重降罰與你。以利聽到嚴厲的責備,竟不知悔改,反以為這是耶和華的意旨。參結十八21~23

  2. v19怎樣描述撒母耳與耶和華的關係?v20帶出什麼結果?v21撒母耳怎樣事奉?我順從神,有神同在嗎?參書一7~9。

    A:耶和華與撒母耳同在,使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v20從但到別是巴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知道耶和華立撒母耳為先知。v21撒母耳把耶和華默示的話傳遍以色列。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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