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

2009-06-01 Devotionals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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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特質 ─ 慷慨篇(5)
燭光照人,不會變暗
經文
路加福音九12-17

12日頭快要平西,十二個門徒來對他說:"請叫眾人散開,他們好往四面鄉村裡去借宿找吃的,因為我們這裡是野地。"13耶穌說:"你們給他們吃吧!"門徒說:"我們不過有五個餅,兩條魚,若不去為這許多人買食物就不夠。"14那時,人數約有五千。耶穌對門徒說:"叫他們一排一排地坐下,每排大約五十個人。"

15門徒就如此行,叫眾人都坐下。16耶穌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17他們就吃,並且都吃飽了;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籃子。

 

神喜歡雙贏的局面!我們在這餵飽五千人的神蹟中看得很清楚。耶穌用五餅二魚,祝謝後擘開,餵飽眾人。誰願意先付出自己的午餐,最終就得到加倍的回報。這就是慷慨的功效。

 
承蒙《漢語聖經協會》授權使用  

西門彼得的最後囑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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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


讀經:   彼得後書一章1至7節
你曾否給同一個人寫過兩封信,且每封信涉及完全不同的主題?由於內容不同,書寫的風格便可能有很大的分別。如果你有過這樣的經驗,便會明白新約的彼得前書和後書的分別。

在第一封書信,彼得是要鼓勵和堅固那些正在受逼迫的信徒。第二封書信,則是直接警告教會要防備假教師。

彼得前書的要旨是盼望;彼得後書的要旨是認識和辨別真理。兩封書信都既有安慰,也有嚴厲的督責。彼得在這裡既是牧者、教師,又是先知。彼得後書和猶大書都是用直言不諱的表達來提醒和激勵,風格十分相似。

今天選讀的經文中,包含一些重要的真理或原則。彼得自稱使徒之前,怎樣形容自己呢?他說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僕人直譯就是奴隸。保羅也經常這樣自稱。

在第1節的下半句,彼得指出此信是寫給「與我們(眾使徒)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當中包括了你和我。我們如果與使徒一樣,擁有這份信心,我們就跟他們一樣擁有相同的身份──耶穌基督的奴僕。

我們若是耶穌基督的奴僕,基督就有權要我們完全順服和服侍祂。我們不可再按自己的喜好來運用時間。我們要聽憑主人的差使。

然而,神是滿有恩典的(3節)。祂深知我們的軟弱和需要,樂於賜恩給我們,讓我們有能力去面對各種情況;只因我們認識耶穌基督。

經文反思:

「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申卅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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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PETER'S FINAL WORDS
Day 1


Bible Reading:    2 Peter 1:1-7
Have you ever written two letters to the same person, and each letter dealt with an entirely different subject? There might be a major difference in your style of writing, wasn't there? If you have ever done that, you will appreciat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letters of I and II Peter.

In the first letter, Peter wanted to strengthen those Christians undergoing persecution. In the second letter Peter bluntly warned the churches against false teachers.

The theme of I Peter is hope. The theme of II Peter is true knowledge and discernment. There is comfort but also judgment in these letters. Peter is here a pastor and teacher, as well as a prophet. II Peter and the Epistle of Jude are very similar in their straight forward language and challenge.

In the first few verses of our reading, there are tremendous truths or principles. How does Peter describe himself before he mentions his apostleship? "A servant of Jesus Christ", literally a bond-slave. Paul frequently used the same word.

In the remainder of verse 1, Peter included us all when he wrote to those who have the same kind of faith as the apostles. If we have the same faith, then we have the same position – being bond-slaves of Christ.

If we are His bond-slaves, then Christ has the right to expect our complete obedience and service. Our time is not how we like to spend as our own. We serve under our Lord and Master, Jesus Christ.

But God is a God of grace (v.3). He knows our weaknesses and our needs and is willing to supply daily grace for every situation. The grace is given to us simply because we know Jesus Christ.

A VERSE FOR TODAY: "Your strength will equal your days." (Deuteronomy 33:25)


你情我願
祈禱:  主啊,求你叫我作一個守諾的人,不叫我對你所許的願落空,並透過我成為別人的祝福。

民數記30:1-16

在記述過有關獻祭的條例後,民數記作者在本段經文轉而談及許願的條例,從中提示那些自發許願者,有向神還願的責任。

1. 還願的通則:耶和華明確地曉諭一般男丁,在立願後當照誓言的內容還願(2)。民數記作者在這裡沒有提及立願的內容,但一般相信,當中應既包括了許諾獻祭,也有特別的誓言,如耶弗他曾向神立願,在他戰勝亞捫人後,會把首先遇上的人獻作燔祭(參士11:29-31),又例如哈拿曾向神立願,在懷孕後會把首生的兒子獻與神作拿細耳人(參撒上1:11)。普世宗教或民間信仰皆有向神靈許願和還願的習俗,這可說是人類基本的宗教意識。還願的行動當然重要,但我們更不可搞錯還願的對象:那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獨一的耶和華真神,而非一般的偶像。

2. 家主的承擔:在確立了還願的通則後,耶和華繼而指示男丁如何承擔家中女眷的許願之責。男丁需要作出如此的承擔,既是基於當時男尊女卑的文化處境,也是強調了一家之首要承擔相對的主導責任:女兒所立的願要由父親承擔,妻子所立的願要由丈夫承擔。至於寡婦及被休的婦人則因失去了家主,而要自己承擔許願之責。此外,若作父親或丈夫的,不在聽到其女兒或妻子立願的當天按例廢棄誓言,就被視作是他自己立願,且要按例還願,否則便要擔罪。藉著記述許願的條例,民數記作者再次向讀者表明,傳統社群有深切的連繫,是合乎神心意的,這與現今世俗化的個人主義實在大相逕庭。

一個美國人在印度加爾各答機場丟掉了錢包及行李,弄得異常狼狽,期間有一個路人見狀便借他一百盧比(約2.5美元)打電話解困。美國人承諾回國後會把款項寄回給他,路人對他說:「我年青時到加爾各答,飢腸轆轆,幸得一位途人給我一百盧比買東西吃。我問他應如何回報,他說,只要我在未來的日子遇見有需要的人時,也給他一百盧比應急就可以了。我盼望你也能這樣作。」美國人答應了那位路人的要求,並信守承諾,結果,後來不少有需要的美國人都得到了這人的2.5美元幫助。今日,我們有否向神作過甚麼承諾?我們會竭力信守這些承諾嗎?

一年速讀  列王紀下10-12章 哥林多後書5章



本文內容出自〔每日讀經釋義〕,蒙香港讀經會核准使用

以斯拉記一至二章


重點: 古列王下詔重建聖殿,返國的猶大俘囚名單。

鑰節: 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一1)

內容: 

在猶大人被擄前多年,神的恩典已藉先知耶利米宣告:「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你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仍回此地。」(耶廿九10)

主前538年,古列打敗巴比倫後,成為波斯帝國第一位君王。神實現祂的恩言,激動古列實施釋囚政策,猶太人在這政策下得以復國。

神是公義的,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故此,猶大人因背逆神而受神的懲罰,被擄到外邦巴比倫,受辱受難。

神是愛,祂有豐盛的慈愛,有恩典;在刑罰中有赦免,在鞭打中有纏裹,在刺傷中有醫治。祂在施罰之前,宣告祂的恩言:赦免、醫治、纏裹。祂是守約施慈愛的神,到了時候,便成就祂的旨意,祂的百姓可回國,回歸神的懷抱。問題是有多少人嚮應回歸呢?

所以,「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來十二5)教會的元首基督說:「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啟三19)我們有否聽見主的聲音,不再憂慮自己所受的困難和災禍,因著主耶穌的愛而棄絕自己,永居主內?


默想: 「耶和華啊,你的慈愛上及諸天;你的信實達到穹蒼。」(詩卅六5)
本文資料由福音團契書局提供,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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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約伯記 四二7-17

7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8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9於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耶和華就悅納約伯。

10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原文是擄掠)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11約伯的弟兄、姊妹,和以先所認識的人都來見他,在他家裡一同吃飯;又論到耶和華所降與他的一切災禍,都為他悲傷安慰他。每人也送他一塊銀子和一個金環。12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萬四千羊,六千駱駝,一千對牛,一千母驢。13他也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14他給長女起名叫耶米瑪,次女叫基洗亞,三女叫基連哈樸。15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他們的父親使他們在弟兄中得產業。16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17這樣,約伯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

 

  1. v7耶和華怎樣對待約伯三友?為什麼?他們應怎樣行?我願為傷害我的人禱告嗎?

    A:耶和華的怒氣向三友發作。因為他們愚妄;議論神,不如約伯說的是。他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為自己獻上燔祭。約伯就為他們祈禱。

  2. v10何時耶和華使約伯從苦境轉回?怎樣賜福給他?我相信苦難有益嗎?

    A:約伯為三友禱告後,神就使他從苦境轉回。神加倍賜福給他,約伯的兄弟姐妹和先前認識者都來見他,安慰他;神又使他的財產加倍;再賜他七個兒子,三個女兒,且得見第四代兒孫,日子滿足而死。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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